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一份离婚纠纷案判决书近日引发关注。案件中的男女双方均为年近七旬的退休国企干部和公职人员,男方以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经审查发现,这对夫妻名下财产总额高达近亿元,包括14处不动产、大额银行存款、理财产品及股权代持等。二人的合法收入与其名下财产之间存在巨大差距,且双方在庭审中相互指责对方隐匿巨额财产,却均不能解释这些财产的合法来源。法院认为本案涉嫌刑事犯罪,裁定驳回离婚起诉,并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
从一桩普通的老年离婚官司演变为一场涉嫌职务犯罪的刑事案件,依法查明案情并做出公正裁判是公众的期待。如果二人互揭老底的情况属实,作为公职人员,他们可能涉嫌多个罪名。其中最直接的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双方曝出的财产形式多样,包括巨额存款、债权、房产、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基金等,数额动辄达千万元级别。若无法说明合法来源,且与二人合法收入存在巨大差额,则涉嫌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此外,若查明系他人行贿所得,那就构成受贿罪。例如,经审理发现某公司给付了两笔数千万元的巨额财产。由于男方长期担任国企领导职务,如果该公司与男方任职的国企之间存在业务往来,或者该公司的经营活动处于男方的职权影响范围之内,这两笔款项就可能涉嫌受贿犯罪。
再如,民事案件查明二人收取某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代理费3000余万元,该笔款项是否合法?在煤炭行业,国企领导干部及其亲属以“代理费”“咨询费”“顾问费”等名义收受关联企业财物的行为,一直是纪检监察机关重点关注的隐性受贿方式。如果这笔“代理费”实际是对方以代理为名、行行贿之实,则也可能构成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