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一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可玩性食品的缺陷、密室等娱乐场所的安全保障、不合格“网红”玩具及儿童护肤品的质量问题,与未成年人成长密切相关,受到公众高度关注。
产品缺陷导致未成年人遭受损害时,生产者应承担侵权责任。9岁的小刘购买并食用了某食品公司生产的针筒糖,并使用针筒往口中注水玩耍,不慎将针筒封堵件吸入嘴中导致窒息死亡。小刘的父母将该食品公司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经查明,针筒糖为凝胶糖果,采用仿注射型塑料容纳管包装,外包装注明0-3岁禁用及食用方法,但单支产品标签未标注食用方法。鉴定结果显示,针筒糖存在设计缺陷,封堵件在儿童常见玩耍状态下有被误吞的风险。审理法院认为,涉案针筒糖未按要求标示食用方法,且存在设计缺陷,因此食品公司需对小刘的死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同时,小刘的监护人未尽到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也需自行承担一定责任。最终,法院判决食品公司承担60%的赔偿责任。
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安全辨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需要得到特殊和优先保护。本案明确了食品生产者的主体责任,警示相关企业应对儿童食品、玩具等产品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严格落实安全标准,完善产品设计和风险警示。家长也应履行好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和安全引导,防范风险隐患。
剧本类娱乐场所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同样应承担侵权责任。15岁的小王在参与某密室游戏时摔伤,造成经济损失5万余元。小王监护人与娱乐室协商赔偿未果后诉至法院。经查,该游戏渲染恐怖气氛,通道狭窄、光线昏暗,未向小王发放或要求佩戴安全护具。审理法院认为,剧本类娱乐场所应严格落实适龄管控,定期维护设施,在显著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对于高风险主题游戏应要求未成年人佩戴安全护具。案涉密室游戏明显不适宜未成年人参与,娱乐室未落实适龄管控义务,且未履行相关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小王受伤。此外,娱乐室要求小王签署免责声明无效,不能据此免责。法院判决娱乐室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小王各项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