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含沙射影造谣王一博已侵权

案例库Mar 20, 2026 IDOPRESS

3月20日,话题"王一博"登上热搜,引发热议。#律师解读含沙射影式爆料#网友曝某顶流持续几年无法进组,同期肖战、成毅被指活跃于剧组,部分网友含沙射影造谣王一博。19日乐华娱乐已发布声明:对于侵犯王一博的言论已采取报警,民事诉讼等手段追责。网络并非法外之地,造谣诋毁必被追责。



那么,这种“含沙射影”式的讨论,在法律上如何界定?是否会构成侵权?对此,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律师@娱乐法李振武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权保护的是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的社会评价。关键在于,侵权认定并不要求指名道姓。


例如,在爆料中使用“具备国民度但存在潜在风险的男顶流”“因过往争议未澄清”等描述,结合行业已知的艺人情况,若足以使相关粉丝群体或行业观察者联想到某位具体艺人,并对其声誉造成负面影响,该爆料行为就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发布者与评论者的双重风险,评论中直接点名具体艺人并进行负面定性,若缺乏事实依据,同样可能构成诽谤或侮辱,侵犯该艺人的名誉权。

返回顶部
中华参谋网为企业提供深度行业分析、战略规划工具、商业决策模型及定制化解决方案,涵盖市场进入、运营优化、投资评估等全周期商业参谋服务。

© 中华参谋网 cncanmou.com

隐私政策